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旗委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审议通过相关工作方案。3月13日,莫旗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万莉莉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发言,党组班子成员领学、交流研讨。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核心要义。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从实效上干,把正确政绩观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刻认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坚决杜绝重痕迹轻实绩、重表面轻实效、重短期轻长效等问题,以政治忠诚筑牢思想根基。二要紧扣检察职能,把正确政绩观落到履职实处。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聚焦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把办案质量、司法效果、群众评价作为检验政绩的根本标准,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案件,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三要压实领导责任,发挥“头雁效应”示范引领。班子成员要带头学、带头查、带头改、带头干,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抓好分管领域业务推进,又抓好思想引领和作风建设,推动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良好局面,确保专题活动起步稳、推进实、效果好。
会议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锻造检察铁军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全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为民司法、为民护民作为最大政绩;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拳绣腿,以实干实绩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要坚持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扎实推进司法办案、法律监督、诉源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等重点工作,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检察业绩,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