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等职权。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下设法警大队。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详细情况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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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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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
行政单位 |
三、202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助力平安莫旗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夯实平安法治根基,今年以来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5件125人,分别同比上升23.38%、10.62%,审查起诉255件336人,分别同比上升25.62%、9.45%。积极参与政法委依法打击整治突出违法犯罪“1+6”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参与命案防控及命案积案攻坚专项行动,提前介入命案5件,及时提出侦查意见43条;严厉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批准逮捕非法制造、持有枪支罪4件4人,起诉4件6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14件29人,不起诉4件6人;积极参与打击盗窃案件及积案攻坚专项行动,办理盗窃案件11件16人,对久拖不结、久押未决案件进行梳理排查,推动积案清零。聚焦“黄赌毒”犯罪治理,重拳打击相关犯罪行为,共办理有关案件5件15人,较去年同期增长66.67%,有效净化社会风气。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1件12人,其中市院交办涉阿荣旗高标准农田行受贿案及串通招标案系列案件,行受贿数额355.89万元、串通招标涉案金额4.3亿元。
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常态化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工作。在办案中持续排查纠正违法“查冻扣”企业财产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办理涉企案件8件30人;释放专项监督动能,办理涉企民事、行政检察案件5件,针对案件中存在的执行不规范等问题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办理串通招投标案件5件13人;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犯罪,聚焦保险诈骗、贷款诈骗等重点领域,全链条追诉上下游犯罪,起诉相关犯罪14人,涉案金额725.72万元。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聚焦群众诉求与行业规范发展,办理1起涉“医美”妨害药品管理案件,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以案释法促进行业规范经营秩序;紧盯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针对日租房内违法犯罪行为多发且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健全完善日租房管理制度机制,强化对网络平台日租房交易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推动境内日租房治安管理建设;搭建协同履职平台,与旗政协建立“政协+检察”协作机制,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公开听证3件次,通过该协作机制共享信息线索4条,在公共安全领域成案1件,督促职能部门修缮城市路面。
守护生态环境福祉。纵深推进毁林毁草毁湿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挂牌成立全市首个实体化运行“地铁协作”办公室,成功办理全市首例提起公诉案件,提升跨区域生态司法办案质效;从严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办理故意毁坏财物、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审查逮捕案件5件8人,审查起诉案件9件11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非法占用农用地罪1人,协助铁检院办理相关案件43件47人;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开展草原禁牧休牧、农村人居环境专项监督,针对毁坏林木草原、污染环境、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等行为,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4件,督促恢复林地823.29亩、草原92.874亩,清理固体垃圾4吨;办理故意毁坏财物(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其中武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由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为国家追缴植被恢复费用8.57万元;通过大数据模型立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职责,挽回国有财产损失116.02万元,助力内蒙古自治区“六个行动”中节水行动落地,实现国有财产保护与生态治理的双赢效果。
聚力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接收控告申诉信访共计59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答复或结果性答复,答复率100%。始终将案件社会效果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成功促成刑事和解6件6人,切实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常态化机制,检察长带头开展接访25次,以精准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帮助当事人解“法结”,消“心结”。受理1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获得救助人数共3人,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用心办好为民实事。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活动,聚焦预制菜食品及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加强监管,在案件查办中发现辖区居民因屠宰生牛而疑似感染皮肤炭疽病症线索,主动推动“两法衔接”,督促行政机关移送线索、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切实守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深入贯彻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聚焦老年人权益保障重点领域,紧盯养老机构安全监管突出问题,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监管职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以精准司法监督筑牢养老服务安全防线;针对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非工伤患者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追回国有财产9.3万元,为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健康运行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犯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人,秉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提起公诉11人;针对相关职能部门怠于履行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监管职责、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开展综合履职,督促相关部门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内部报告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以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为己任,严格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在职查询1923人次;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开展法治进校园线下活动62次,受众覆盖4630人;以检察刚性守护青春防线,联合公安局针对未成年人易受侵害的重点场所,开展检查活动,发放强制报告海报2份、《强制报告手册》25份。
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23件,提前介入办理职务犯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2件34次,纠正侦查机关漏诉同案犯6人,制发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通知书26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50件,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30.92%。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以机制完善促深度融合,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健全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办理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行刑反向衔接案件57件64人,提出检察意见17件20人,行政机关已全部采纳,回复已处罚20人。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强化检察意见落实跟踪督促,对重点案件依法开展跟进监督,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化运行。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共办理案件21件。深入开展数字检察提升工程,自主建立“民事案件简易程序不当适用公告送达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成功上架全国数字检察应用平台,在全区排名前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430.9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40.04万元,增长 2.88%,变动原因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追加下达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基本工资和基本离休费标准预算41.88万元(内财法本级〔2025〕00001号),追加法院和检察院系统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9.00万元(内财法〔2025〕464号),其他收入增加37.9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增加50.38万元,年底财政厅收回盘活资金约109.1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7.33万元,下降 2.54%。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1430.99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378.1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1.62万元,下降2.93%,变动原因:本年较上年决算减少了离退休人员经费5.26万元,死亡抚恤金26.26万元,国家赔偿经费6.1万元,司法救助经费4万元。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52.8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4.29万元,增长 8.83%,变动原因:职工福利费未支出完毕,结转金额增加。
(二)支出决算总计 1430.99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380.3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5.09万元,下降2.48%,变动原因:主要由于本年我院严格支出管理,精简差旅费等费用,从而实现经费的节约且上年有职业年金补息及司法救助支出、国家赔偿支出。
2.结余分配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50.6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工会经费6.37万元,福利费 11.52万元,地方财政拨入人员经费31.14万元,个税1.5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24万元,下降4.24%,变动原因:本年发放工资使用结转结余资金2.2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378.1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340.21万元,占 97.2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37.94万元,占 2.75%。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380.3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094.77万元,占 79.31%;
项目支出 285.62万元,占 20.69%;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359.3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1.63万元,下降2.27%,变动原因: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追加下达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基本工资和基本离休费标准预算41.88万元(内财法本级〔2025〕00001号),追加法院和检察院系统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9.00万元(内财法〔2025〕464号),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6.66万元,年底财政厅收回盘活资金约109.1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87万元,下降0.43%,变动原因:上年有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339.85万元。与年初预算 1390.95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96.33%。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 1120.7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67.30万元。其中: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841.58万元,支出决算83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节约日常公用经费开支,故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324.25万元,支出决算26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通过降低办公用品采购成本,规范办公用品的领用,减少了办公费支出,由于多采用远程提审且本年外出办案减少,减少了差旅费开支,年初计划全面维修暖气,但是年中根据实际情况零星修补预计可以渡过本年供暖期,故减少支出维修(护)费,故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3.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18.20万元,决算支出18.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该项为网络运行维护费。
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4万元,决算支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司法救助姐由市院负担,故我院未支出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100.5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15.7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6.51万元,支出决算6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有新增人员,故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8.25万元,支出决算3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有新增人员,故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51.8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4.6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2.45万元,支出决算3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8.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有新增人员,故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4.75万元,支出决算1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该项预算测算基数略大于我院实际缴费基数,故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66.7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4.19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70.97万元,支出决算6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4.1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该项预算测算基数略大于我院实际缴费基数,故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1054.2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956.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97.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285.6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3.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资本性支出 82.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30.24万元,支出决算 30.24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30.00万元,支出决算 3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24万元,支出决算 0.24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30.24万元,支出决算 30.24万元,与预算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30.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0.00万元,占 99.22%;公务接待费支出 0.24万元,占 0.7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2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24万元,接待3 批次,35 人次,开支内容:接待餐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24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上一年未发生公务接待,本年公务接待了三次。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97.2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5.73万元,增长 6.26%,变动原因:一方面本年新增人员导致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另一方面我院为每个办公室购置了镜子、更换了会议杯,导致办公费增加。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97.27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5.73万元,增长 6.26%,变动原因:一方面本年新增人员导致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另一方面我院为每个办公室购置了镜子、更换了会议杯,导致办公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9.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9.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60.6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55.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3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55.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3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4.1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3.18%。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1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5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 28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5.62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以上项目本年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保障了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顺利开展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办案工作。及时维修维护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提高了办案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60分。全年预算数为236.67万元,执行数为203.49万元,完成预算的85.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预算和我院实际需求,对设定的年初预算指标进行支付,及时支付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等,保障我院正常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保障性费用没有提前支出,没有根据时间进度安排资金支出,影响资金支付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对保障性经费提前支付,例如物业费,是标准金额,提前支付,提高支出进度。
-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90分。全年预算数为83万元,执行数为82.13万元,完成预算的98.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预算和我院实际需求,配备办案装备,提高办案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填报的设备数量差距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精细预算编制,缩小绩效自评数量上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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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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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经费 |
|
主管部门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82.45 |
236.67 |
203.49 |
10 |
85.98 |
8.6 |
|
其中:财政拨款 |
282.45 |
236.67 |
203.49 |
—— |
85.98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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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办案业务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案件结案率,降低办案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 |
本年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保障了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顺利开展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办案工作。及时维修维护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提高办案效率,群众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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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案件受理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400 |
817 |
件 |
5 |
5 |
|
|
印刷宣传资料份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00 |
35000 |
份 |
5 |
5 |
|
|
维修设备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5 |
15 |
台 |
5 |
5 |
|
|
质量指标 |
立案案件办结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5 |
5 |
|
|
宣传品有效发放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5 |
5 |
|
|
设施设备 |
定性 |
|
正常运转 |
正常运转 |
|
5 |
5 |
|
|
时效指标 |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5 |
5 |
|
|
宣传工作完成时间 |
正向 |
等于 |
1 |
1 |
年 |
3 |
3 |
|
|
设备设施故障修复响应时间 |
反向 |
小于 |
2 |
1 |
月 |
2 |
2 |
|
|
成本指标 |
平均案件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898.75 |
2490.70 |
元 |
5 |
5 |
|
|
印刷费用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 |
2.86 |
元/张 |
3 |
3 |
|
|
设备设施维修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500 |
1500 |
元/台 |
2 |
2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万元 |
10 |
10 |
|
|
社会效益 |
办案人员能力 |
定性 |
|
提升 |
提升 |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 |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
定性 |
|
长期 |
长期 |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8 |
%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8.60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5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
主管部门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64 |
83 |
82.13 |
10 |
98.95 |
9.9 |
|
其中:财政拨款 |
64 |
83 |
82.13 |
—— |
98.95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为我院购置办公、办案设备,装备采购过程中节约成本,设备质优价廉,达到符合检察院基本业务装备标准,提高我院工作效率。 |
按需及时购置了合格的办公、办案设备,装备购置合格率、政府采购率96%,货比三家,节约成本,及时验收。干警满意度99%,保障了单位运转并提高了我院办案能力。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采购办案设备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 |
38 |
台 |
5 |
5 |
|
|
采购设备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0 |
68 |
件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装备购置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100 |
% |
5 |
5 |
|
|
装备到位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100 |
%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装备使用时间 |
正向 |
大于等于 |
6 |
8 |
年 |
5 |
5 |
|
|
装备配备时效 |
反向 |
小于等于 |
3 |
1 |
月 |
5 |
5 |
|
|
成本指标 |
装备后期运维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0.50 |
0.5 |
万元/台 |
5 |
5 |
|
|
装备采购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36.30 |
82.13 |
万元 |
5 |
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设备采购产生的社会效益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 |
10 |
% |
20 |
20 |
|
|
可持续影响 |
设备预计使用年限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 |
8 |
年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干警对设备的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9 |
%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9.90 |
|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要求,对业务装备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以“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9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新形势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以提升司法保障能力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为抓手,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全面提高检察装备保障水平,为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在2025年开展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总预算8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底,执行82.13万元,预算执行率98.95%。
(二)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检察业务装备的采购,增加办公办案设备,全面提升检察装备水平、提升司法保障能力,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全面了解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的业务管理,资金使用以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综合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对针对性的提出建议,为科学安排项目资金提供参考,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评价范围为该项目所有预算资金,共计83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按照科学规范、独立公正、绩效相关、简便有效原则,通过科学合理工作方式和方法,简化工作流程,提高评价效率,坚持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充分运用了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评价方法,结合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的具体内容,设置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3项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14项三级指标构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分值1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综合成绩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为良;综合得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80分为中;综合得分小于60分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评价工作共经历评价准备、评价实施、撰写并报送评价报告三个阶段。其中,准备阶段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实施阶段分析提出初步评价意见;撰写并报送评价报告阶段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修改完善绩效评价报告并最终报送报告。
三、综合评价分析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高效高质量地完成了办公设备购置工作,于2025年12月底完成项目,该项目总体评价分数为100分,(详见表1),评价等级为“优”。
表1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得分表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
执行情况 |
10 |
10 |
100% |
|
产出指标 |
50 |
50 |
100% |
|
效益指标 |
30 |
3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10 |
10 |
100% |
|
综合绩效 |
100 |
100 |
100%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执行情况
该项目分值10分,得分10分。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总预算为8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底,执行82.13万元,预算执行率98.95%,项目执行率较高,效果较好。
(二)项目产出情况
该项目分值50分,得分50分。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产出指标主要包含: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分别对4项二级指标进行细化,按照实际办公办案装备需求进行评价,实际完成指标值较高,产出指标完成较好。
(三)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分值30分,得分30分。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效益指标主要包含: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分别对2项二级科目进行细化,效益指标完成良好。
(四)项目满意度情况
该项目分值10分,得分10分。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满意度指标主要为干警满意度,主要用于购置干警办公办案所需设备,提升干警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分项目单位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
个别项目的绩效管理重视程度不够,未形成系统,成熟的项目绩效管理理念。
(二)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
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绩效目标未全面覆盖主要项目任务,个别绩效指标未体现项目预期效益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明确、具体。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管理培训,树牢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及时把握政策要求,明确项目实施的绩效导向,从而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约束力,加快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二)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优化完善项目指标设置
项目立项时,应加强内容梳理,明确工作重点,提炼核心绩效指标,注意指标表述应明确、具体、清晰,真正实现绩效管理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监督、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效益,便于后期考核评价。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我院严格遵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立足检察履职核心职能,持续修订优化单位内控管理体系,贯通落实预算编制绩效前置审核、项目资金全程绩效监控、年度绩效自我评价、绩效成果落地运用全流程管理要求。结合本部门经费保障以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为主体的工作实际,精简冗余审批流程,紧紧围绕规范资金使用、夯实办案履职保障、遏制经费闲置浪费三大核心方向,搭建起预算设定绩效目标、资金执行动态监控、年末开展绩效自评、考评结果刚性运用的闭环全链条绩效管理体系。
绩效管理责任分工。立足本院人员编制有限、岗位兼具多项工作职责的现状,搭建简约高效的权责体系:由分管检察长统筹总抓,财务部门牵头统筹协调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各业务部门作为责任主体,具体抓好本条线绩效任务落地执行。
二、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我部门坚持“精简务实、贴合履职、精准适配”的原则,聚焦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大核心维度,搭建轻量化、可量化、可核查的绩效指标体系。产出层面从工作量、办理质量、办结效率、经费管控四个维度综合划定标准,量化案件办理、业务培训、装备采购交付等实务内容,严控办案与采购经费成本,规范办案及物资供给全流程。效益层面区分履职成效差异:办案工作兼顾经济挽回、社会法治、生态公益保护及法治建设长远价值;装备保障侧重助推办案提质增效,兼顾设备长效使用价值。满意度区分内外评价维度,对外核验群众司法服务体验,对内收集干警装备使用感受,统一设置高标准满意阈值,以全方位量化指标衡量财政资金履职效能,贴合检察工作规范化发展需求。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郎秀颖联系电话:0470-4621674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