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高压打击态势,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莫旗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涉黑涉恶犯罪。
(二)采取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实施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四)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容留介绍卖淫等黄赌毒与黑恶势力交织的犯罪团伙,以及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实施的犯罪。
(五)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参与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黑恶团伙。
(六)物业管理、生态林草、矿产资源、民间借贷、殡葬服务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犯罪。
(七)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线索。
(八)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相关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一)检察服务热线:12309(工作日受理)
(二)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网页搜索“12337”进入平台举报
(三)来信举报:莫旗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办公室,邮寄地址:?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巴特罕大街 19 号?,邮编162850
(四)来访举报:莫旗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提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便于反馈核查进展。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线索应当客观真实,尽量提供涉案人员、时间、地点、事实经过以及聊天记录、录音录像、合同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便于核查办理。
(二)检察机关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人身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共同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共建平安和谐社会。
莫旗检察院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