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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莫旗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3-05-25  作者:  新闻来源:莫旗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我院立足未成年人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办案工作要细心,解决困难要耐心,对待青少年要有爱心的工作态度,努力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内容,履行未检职责,现将2020年至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一)刑事检察基本情况

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审查起诉案件7件8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依法提起公诉4件4人,正在办理中2件3人,办理中特殊制度执行情况,制发监护令1件、举行不公开听证1次、法律援助5次、社会调查42次、法定合适成年人到场4次、心理疏导测评1次、家庭教育指导1次、帮教情况6次、犯罪记录封存3次。

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案件3件4人,不批准逮捕2件3人,批准逮捕1人。

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3件3人,均已办结。其中改变管辖1件1人;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件1人,已依法严惩。

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2件2人,批准逮捕2件2人。

提前介入案件12件、侦查活动监督案件5件、立案监督案件1件。

(二)民、行、公益检察基本情况

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4件。分别为:宋某某与王某某抚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刘某支持起诉案、孙某某与孙某某支持起诉案、王某某支持起诉案。

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分别为:莫旗公安局怠于履行对某某电竞网吧会馆、某某某网咖的监管职责案;莫旗文化和旅游局怠于履行对某某电竞网吧会馆、某某某网咖的监管职责案,制发检察建议2份,建议内容已被采纳。

办理社会治理类案件1件。莫旗公安局怠于履行对“日租房”的监管职责案,制发检察建议1份,建议内容已被采纳。

(三)刑事执行检察基本情况

我院针对发现未成年社区矫正中存在问题,向莫旗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1份,建议内容已被采纳。

二、宣传基本情况

(一) 法治进乡村

我院26干警担任我旗26所乡村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线下法治进乡村活动5次,受众489人,其中慰问困境儿童1次,强制报告制度宣讲1次。线上法治进乡村活动26次,受众9566人,已对乡村学校做到法治课全覆盖。

(二) 法治进校园

我院42名干警担任我旗42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已形成检校联动机制,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形成了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模式。线下开展21次,受众3507人,发放宣传册507份;线上开展42次,受众27221人,已对我旗境内学校进行法治课全覆盖。

(三) 入职查询

2022年3月,已对我旗原有涉及未成年人岗位进行入职岗位查询全覆盖,今年共计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查询3414人次 。

(四) 强制报告制度宣讲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政局等多单位工作人员在院内召开强制报告宣讲联席会议;院外与我旗未保委联合广场宣传,深入商场、宾馆等场所发放强制报告宣传手册;在全旗220个行政村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会中宣讲强制报告制度;在广场、学校、村委会、宾馆等地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讲活动,发放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册500余册,法治进校园时向学校赠送最高检定制强制报告宣传海报。运用新媒体平台拓宽宣传,扩大强制报告制度知晓度。

(五) 一号检察建议宣讲

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做到一站式问询、提前介入全覆盖,法治进校园时积极宣传“一号检察建议”内容,总结本地区性侵害案件频发地点,对主管部门提出相关建议,源头治理,降低性侵害未成年人安全隐患。

三、专项活动

(一) 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专项工作

我院联合莫旗公安局、文化和旅游局对尼尔基镇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展了上网实名登记专项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存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上网情况,针对发现问题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份,监督落实整改,对未成年人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宣传,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22年5月27日,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我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关工委、团旗委、民政局、未保中心、尼三中校长及老师、同学们参加“携手落实‘两法’共护参观我院未成年法治教育基地。在我院圆桌会议室,我院干警结合案例对强制报告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讲解,发放宣传册。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在我院活动室,开展“两法”知识竞赛。通过检察开放日活动,在受邀各单位同志以及同学们的参与下,扩大宣传”两法“知识范围,同时听取各单位意见,取长补短,发挥检察力量,形成携手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模式。

(二)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专项活动

为进步一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保障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进行,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再犯罪,我院针对2021年7月1日以来所有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包括当前所有在册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以上期间内解除(终止)矫正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专项活动。

通过查阅档案,促进司法局档案规范化管理。带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参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进行心理疏导、询问就业情况。联合莫旗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座谈交流。

我院将以此次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专项监督工作为契机,将多措并举的落实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配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监督职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四、检察开放日

(一)2022年1月25日,我院联合团旗委、旗委办公室、城投公司开展“民族团结手拉手,爱暖童心”新春法治宣讲活动,给尼尔基第五小学1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带来一场“参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具有现实法治教育意义的活动。

(二)2022年2月14日,我院与旗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联合开展“关爱下一代成长,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宣传活动,检察干警走上街头向群众发送《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手册,讲解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内涵,对未成年人可能存在的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等具体情形进行解读,呼吁广大群众密切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助力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三)2022年3月39日,呼伦贝尔人民检察院与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共同任命我旗两名未成年人,任呼伦贝尔市未成年人检察“法治小宣传员”。我院院领导政治部主任孟颖同志带领我院未检工作组工作人员一行五人一同前往两名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发放证书。

(四)2022年4月29日,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莫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曲棍球班的同学们走进莫旗人民检察院,体验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法治教育课。在开始参观前,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佳印同志为同学们讲解了五四青年节的起源及我国对于青年的定义,着重结合五四精神“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核心内容,告诫同学们要拒绝吸烟、饮酒、沉迷网络等不良行为,希望同学们好好学习努力训练,真正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只争朝夕,不负韶华”。

(五)2022年4月29日,检法联动,开展青春与法同行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我院模拟法庭高度还原庭审现场,设有法官、检察官、书记员、律师等席位,同时设有旁听席,整个模拟法庭现场配备完善。带领同学们开启了一次“沉浸式”模拟庭审体验。

(六)2022年5月27日,我院与莫旗特殊教育学校共同开展“粽”情端午 与你“童”行迎端午节活动。通过这次活动,我院把最贴切的关怀、最实际的关爱送给特殊儿童身边,同时也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孩子们有了更全面地认识与理解。我院今后会进一步强化对特殊儿童群体的保护。

(七)2022年5月27日,我院未检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与我旗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深入依兰广场、纳文慕仁商厦、怀诚宾馆等场所,共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活动,提升家庭和全社会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推进关爱保障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八)2022年5月28日,为进一步加强对困境儿童的关心帮扶,深度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我院未检工作小组联合我旗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走访慰问贫困儿童,并为他们送去慰问品。

(九)2022年6月8日,我院联合莫旗公安局在高考结束后开展了以“预祝高考学子金榜题名 谨防各类诈骗陷阱”为主题的高考毕业生防诈骗宣传活动。在高考考点门口放置醒目横幅,在祝愿每一位高考生取得优异成绩,赢似锦前程的同时,呼吁广大考生与学生家长增强防范意识,谨防招生诈骗。

(十)2022年6月16日,我院与莫旗民政局联合开展全旗220个行政村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普及“两法”知识、强制报告制度培训会。通过参加此次培训,有利于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莫旗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更专业化、规划化打下良好基础。

(十一)2022年7月1日,开展“知党情、念党恩、跟党走”活动,我旗社区从事未成年人工作的党员前来我院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此次检察开放日以如何更好开展“大手牵小手”未成人保护工作为中心点,对我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长廊进行了参观,同时对于与未成年人保护息息相关的强制报告制度进行了了解。

(十二)2022年8月16日,我院与新华书店暑期研学班联合开展“少年儿童心向党 用心用情伴成长”活动。旨在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

(十三)2022年9月19日,正值我旗民族团结宣传月之际,我院与莫旗教育体育局在莫旗尼尔基第一中学召开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检校共建平安校园动员大会,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万莉莉,莫旗政协副主席、教育体育局局长潘兴海,检察院、教育体育局相关负责人及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参加。聘任仪式后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万莉莉为全体师生讲授法治第一课:“民族团结促和谐,做知法明理好青年”。

(十四)2022年11月18日,共青团莫旗委员会在我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举行了青少年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挂牌仪式。团旗委副书记吴峥、我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徐佳印等人出席挂牌仪式。 我院充分运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优势,注重与各单位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活动,让青少年在寓教于乐中领悟法治魅力,扩大法治宣传受众,为我旗未成年人工作作出贡献。

五、亮点工作

(一)历时数月,行刑衔接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022年5月,我院在与我旗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联合开展活动过程中,了解到巴彦乡9岁的儿童小恒面临的监护困境,其父因贩卖毒品被牙克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母亲在生下小恒不久后离家,小恒与奶奶、继爷爷共同生活。2022年1月,小恒奶奶去世,无其他近亲属能够承担监护责任,小恒寄宿在他人家中。巴彦乡政府向民政部门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金后,民政部门认为小恒的母亲有监护职责,不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条件,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对小恒提供司法救助。

2022年5月27日,通过“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专项活动时圆桌会议,我院常务副检察长徐佳印同志与妇联、民政、团委、未保委的同志就该案件如何保护进行讨论。

我院积极寻求解决小恒监护问题的途径。经多方努力,从山东省找到了小恒生母,了解到其离家后一直在外打工无固定居所,收入仅能维持个人温饱,且被诊断为三级精神疾病,无法承担监护职责。经与民政部门共同研究,小恒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的规定,为其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我院组织车辆和人员与民政部门一同将小恒送到呼伦贝尔市福利院生活。

该案已被呼伦贝尔市检察院评定为典型案例。我院制发简报信息被呼伦贝尔检察、呼伦贝尔政法、内蒙古检察、中新网内蒙古新闻、检察日报多方转载。

通过该案办理,我院总结三方面经验,一是行政与司法机关对有效衔接,能够为老百姓依规依法的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对未成年人对保护不是一家的事,只有六大保护同时努力,才能真正把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三是本案虽然没有进入宣告失踪、支持起诉确认抚养权的司法程序,但根据情况的变化,调整工作的方向,是依法能动履职的具体体现。

(二)充分利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普法优势

我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配有心理辅导室、沙盘室、宣泄室、模拟法庭等功能室,寓教于乐功能性强,可以身临其境体验式普法。我院将继续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为抓手,充分利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普法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促进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完成从单纯“走出去”到“走进来加走出去”相结合的工作模式转变。切实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做到以预防为重点,在青少年心中埋下法治的种子。

六、经验总结

我院未检工作小组成员分别从各部抽取,干警来自各业务条线,便于各部门间沟通未检相关事宜,在工作中发挥出一体化机制优势。未检工作小组成立以来,院内各部门联系更加紧密动,数据信息沟通更加及时,未检相关工作可以发挥各部门优势,由适宜部门推行跟进,形成了院内保护合力。在注重院内联合的同时,未检工作小组注重与其他单位联合,将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注重检校联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对全旗中小学等进行全覆盖法治知识宣传,关注校园安全问题。形成携手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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