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
部门名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单位负责人:万莉莉
财务负责人:徐佳印
编制人:郎秀颖
报送日期: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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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等职权。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下设法警大队。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紧扣中心大局,发挥检察工作“向心力”。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批准逮捕84人,同比下降11.57%,提起公诉373人,同比上升10.68%。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44人,同比上升4.76%;不起诉49人,同比上升11.36%。深化“断卡”行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案件78件133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守护老年人“养老钱”,办理的张某某养老诈骗案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提前介入缅北移交涉嫌诈骗案件8件,批准逮捕6人。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力度,在办理张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案中追踪涉案毒资来源和去向,发现“自洗钱”线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实现全市办理“自洗钱”案件“零突破”。聚焦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新态势,严防恶势力渗透校园周边,办结1起侵害未成年人的涉恶案件,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在信息网络空间纵深开展,打击惩治网络催贷恶势力团伙犯罪1件12人。提前介入邪教犯罪案件,确保及时准确打击犯罪,开展反邪教法治宣传,形成全社会反邪教氛围。
坚持人民至上,增强检察工作“守护力”。强化能动履职,以支持起诉形式办理赡养费纠纷、未成年人监护、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31件,有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发展,持续帮助29户包联户落实国家产业帮扶政策,积极摸排因案致贫线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6万元。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化解涉婚姻登记行政争议案件8件,有效维护婚姻登记秩序。聚焦安全生产、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城镇居住环境等民生领域,以公益诉讼守护百姓“小幸福”,办理案件10件,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持续做优“那日春雨”未检工作品牌,坚持“办案+普法”双向发力,一体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提起公诉12人;用心帮教未成年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深化融合履职,办理检察综合履职案件11件,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以民事支持起诉的形式支持被害未成年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该案为呼伦贝尔市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被侵害未成年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秉承“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之心,多元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法治宣讲,实现法治进校园全覆盖,依托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模拟法庭、家庭教育指导站心理讲座等活动,切实扛起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检察责任。2023年,我院未检工作组被评为呼伦贝尔市“青年文明号”。
强化法律监督,发挥检察工作“履职力”。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立案10件、撤案17件,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意见135份,采纳率100%,纠正侦查机关漏捕、漏诉16人。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件,提起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并得到法院采纳。受理民事监督案件131件,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96件,针对1起涉乡镇政府民事诉讼纠纷监督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已采纳,同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助推涉诉乡镇政府完善财务管理机制,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办理行政监督案件43件,制发检察建议43件,其中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7件。依法开展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向法院、司法局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44份。依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向公安局、看守所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38份。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1件,相关单位均已采纳、落实整改。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468.6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7.44万元,增长5.57%,变动原因: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追加人员经费6.71万元(内财法本级〔2023〕00040号),我院其他收入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为81.45元,为地方财政拨入离退休工资及维修(护)费,年末收回未列支经费10.7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28.88万元,减少13.48%。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468.6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452.0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1.17万元,增长4.40%,变动原因:本年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增加,故人员经费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福利费较上年决算增加;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28.56万元,为地方财政拨入维修护费。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16.5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17.63万元,减少92.92%,变动原因:会计差错更正:2040401总结余由1,990,088.26调整至165,911.22元,调减1,471,038.8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余由238,941.65调整至165,911.22,调减73,030.43元;2040499总结余由32,138.70调整至0元,调减32,138.7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余由32,138.70调整至0元。以上由于在旧会计制度时,我院决算报表的结转结余数为财务会计的累计结余,即银行存款+应收-应付。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时我院对决算报表的结转结余数未做更正,本年根据我院自行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调整了年初结转结余;归集上缴和缴回资金:2040401调减353,138.21,2040402调减320,000.00元。以上为我院缴回地方财政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决算总计1,468.6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416.6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6.66万元,减少3.19%,变动原因:上年较本年多支付了维修室外法警训练基地及网络运行维护费的费用。
2.结余分配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52.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我院结转结余336569.00元为地方财政2023年末拨付的维修(护)费, 40500为根据组织部要求扣个人工资,剩下的为12月末个人所得税及未缴保险。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182.22万元,减少77.80%,变动原因:本年调整了年初结转结余,调整后年初结转结余为16.5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较调整狗年初数相比,增加35.41,增长213.44%,由于本年地方财政拨入维修(护)费33.6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452.04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0.59万元,占94.39%;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81.45万元,占5.61%。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416.63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942.52万元,占66.53%;
本年项目支出474.11万元,占33.47%;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387.1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01万元,减少0.29%,变动原因: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追加人员经费6.71万元(内财法本级〔2023〕00040号),年末收回未列支经费10.7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0.33万元,减少3.50%,变动原因:上年较本年多支付了维修室外法警训练基地及网络运行维护费的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368.84万元。与年初预算1,391.19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98.39%。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1,190.7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9.70万元。其中: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718.11万元,支出决算71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有人退休,人员经费使用较年初预算减少,故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471.11万元,支出决算47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用结转资金进行了日常维修,故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3.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用结转资金维护门户网站,较年初预算增加了支出。
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3万元,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我院本年未发生司法救助。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86.7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7.86万元,支出决算5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8.93万元,支出决算2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39.1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6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6.58万元,支出决算2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5.19万元,支出决算1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基数口径较实际基数口径略大,故支出决算数略小于年初预算数。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52.2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52.22万元,支出决算5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894.7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93.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101.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474.1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39.08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5.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资本性支出129.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我院用项目开支人员经费139.08万元,为书记员工资、保险。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30.10万元,支出决算30.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29.92万元,支出决算29.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0.18万元,支出决算0.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我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与决算数无差异;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0.97万元,支出决算30.10万元,完成预算的97.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30万元,支出决算29.92万元,完成预算的99.7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0.97万元,支出决算0.18万元,完成预算的18.56%,由于我院节约使用公务用车,从严用车审批,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与决算存在差异,由于从严公务接待管理,故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大于决算数。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0.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2万元,占99.39%;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占0.6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年初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较上年无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未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较上年无变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09万元,增长11.51%,变动原因:车况较上年略有下降,故车辆维修费较上年略有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8万元,接待2 批次,15 人次,开支内容:公务接待活动中发生的工作餐开支;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79万元,减少81.13%,变动原因:本年从严公务接待审批,故公务接待费下降。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01.48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3万元,增长0.03%,变动原因:本年较上年出差次数增加,故差旅费增加,机构运行经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82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合同金额112.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52%,其中:授予小微合同金额 109.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1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8.77%。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474.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
组织对“ 业务装备经费”、“ 办案(业务)经费”、 “编外聘用人员支出”、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7.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 万元。我院未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我院成立评价小组自评。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6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其中:公开项目4个,涉密项目2个未进行公开。
1.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04分。全年预算数为221.59万元,执行数为200.24万元,完成预算的90.3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预算和我院实际需求,对设定的年初预算指标进行支付,及时支付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等,保障我院正常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保障性费用没有提前支出,没有根据时间进度安排资金支出,影响资金支付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对保障性经费提前支付,例如物业费,是标准金额,提前支付,提高支出进度。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经费 |
主管部门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0.00 |
221.59 |
200.24 |
10 |
90.37 |
9.04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221.59 |
200.24 |
—— |
90.37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保障检察业务的案件办理,并进行法治宣传,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政律制度日趋完善,办案质量的提升,困此对设备维修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从而更加有效的辅助办案效率的提升,使群众满意度上升,检察业务支出相应增加。 |
保障检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案件受理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470 |
470 |
件 |
7 |
7 |
|
印刷宣传资料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00 |
10000 |
张 |
5 |
5 |
|
维修设备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0 |
20 |
台 |
3 |
3 |
|
质量指标 |
立案案件办结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10 |
10 |
|
宣传品有效发放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3 |
3 |
|
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2 |
2 |
|
时效指标 |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5 |
5 |
|
宣传工作完成时间 |
正向 |
等于 |
1 |
1 |
年 |
3 |
3 |
|
设备设施故障修复响应时间 |
反向 |
小于 |
2 |
2 |
月 |
2 |
2 |
|
成本指标 |
平均案件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6000 |
6000 |
元 |
5 |
5 |
|
印刷费用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 |
5 |
元/张 |
3 |
3 |
|
设备设施维修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000 |
2000 |
元/台 |
2 |
2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万元 |
10 |
10 |
|
社会效益 |
办案人员能力 |
定性 |
|
提升 |
提升 |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 |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
定性 |
|
长期 |
长期 |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9.04 |
|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18.66万元,执行数为118.63万元,完成预算的99.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预算和我院实际需求,配备办案装备,提高办案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工作人员对采购规定掌握不扎实。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自主学习、向上级院请示等方式,学习掌握采购相关规定。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主管部门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118.66 |
118.66 |
118.63 |
10 |
99.97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18.66 |
118.66 |
118.63 |
—— |
99.97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购置办公、办案设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
保障检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采购设备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40 |
40 |
件 |
5 |
5 |
|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 |
5 |
个 |
5 |
5 |
|
政府采购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 |
5 |
个 |
5 |
5 |
|
质量指标 |
装备购置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10 |
10 |
|
装备到位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5 |
5 |
|
时效指标 |
装备配备时效 |
反向 |
小于等于 |
3 |
3 |
月 |
3 |
3 |
|
设备购置及时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5 |
5 |
|
验收延误率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 |
5 |
% |
2 |
2 |
|
成本指标 |
装备采购成本 |
正向 |
小于等于 |
136.3 |
136.3 |
万元 |
5 |
5 |
|
政府釆购节支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 |
2 |
% |
3 |
3 |
|
成本节约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 |
2 |
% |
2 |
2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原有的设备替换更新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 |
10 |
% |
20 |
20 |
|
可持续影响 |
设备预计使用年限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 |
5 |
年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干警对设备的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
3.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48分。全年预算数为118万元,执行数为111.87万元,完成预算的94.8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共聘用了17名书记员,按月支付工资和各类保险,及时完成资金支付和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760001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118 |
111.87 |
111.87 |
10 |
94.81 |
9.48 |
其中:财政拨款 |
118 |
111.87 |
111.87 |
—— |
10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保障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正常缴纳。 |
保障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正常缴纳。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聘用制书记员人数 |
正向 |
等于 |
17 |
17 |
人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按标准足额发放工资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保障时间 |
正向 |
等于 |
1 |
1 |
年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平均每人成本 |
正向 |
小于等于 |
7.8 |
7.8 |
万元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预计帮助挽回经济损失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0 |
20 |
万元 |
10 |
10 |
|
社会效益 |
提高办案团队工作效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 |
10 |
% |
10 |
10 |
|
生态效益 |
办案产生的生态效益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 |
10 |
% |
5 |
5 |
|
可持续影响 |
保障时间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 |
年 |
5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聘用制书记员对工资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9.48 |
|
4. 编外聘用人员支出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72分。全年预算数为28万元,执行数为27.21万元,完成预算的97.1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共聘用了7名人员,按月支付工资和各类保险,及时完成资金支付和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编外聘用人员支出项目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760001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28 |
27.21 |
27.21 |
10 |
97.18 |
9.72 |
其中:财政拨款 |
28 |
27.21 |
27.21 |
—— |
10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保障检察院聘用制人员工资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正常缴纳。 |
保障检察院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正常缴纳。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聘用人员人数 |
正向 |
等于 |
7 |
7 |
人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按标准足额发放工资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保障时间 |
正向 |
等于 |
1 |
1 |
年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平均每人成本 |
正向 |
小于等于 |
4 |
3.87 |
万元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预计帮助挽回经济损失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0 |
20 |
万元 |
10 |
10 |
|
社会效益 |
提高办案团队工作效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 |
10 |
% |
10 |
10 |
|
生态效益 |
办案产生的生态效益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 |
10 |
% |
5 |
5 |
|
可持续影响 |
保障时间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 |
年 |
5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聘用制书记员对工资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9.72 |
|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要求,对业务装备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以“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新形势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以提升司法保障能力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为抓手,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全面提高检察装备保障水平,为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在2023年开展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总预算118.6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执行118.63万元,预算执行率99.97%。
(二)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检察业务装备的采购,增加办公办案设备,全面提升检察装备水平、提升司法保障能力,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全面了解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的业务管理,资金使用以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综合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对针对性的提出建议,为科学安排项目资金提供参考,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评价范围为该项目所有预算资金,共计118.66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按照科学规范、独立公正、绩效相关、简便有效原则,通过科学合理工作方式和方法,简化工作流程,提高评价效率,坚持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充分运用了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评价方法,结合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的具体内容,设置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3项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14项三级指标构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分值1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综合成绩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为良;综合得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80分为中;综合得分小于60分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评价工作共经历评价准备、评价实施、撰写并报送评价报告三个阶段。其中,准备阶段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实施阶段分析提出初步评价意见;撰写并报送评价报告阶段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修改完善绩效评价报告并最终报送报告。
三、综合评价分析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高效高质量地完成了专用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工作,于2023年12月底完成项目,该项目总体评价分数为100分,(详见表1),评价等级为“优”。
表1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得分表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执行情况 |
10 |
10 |
100% |
产出指标 |
50 |
50 |
100% |
效益指标 |
30 |
30 |
100% |
满意度指标 |
10 |
10 |
100% |
综合绩效 |
100 |
100 |
100%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执行情况
该项目分值10分,得分10分。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总预算为118.6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执行118.63万元,预算执行率99.97%,项目执行率较高,效果较好。
(二)项目产出情况
该项目分值50分,得分50分。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产出指标主要包含: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分别对4项二级指标进行细化,按照实际办公办案装备需求进行评价,实际完成指标值较高,产出指标完成较好。
(三)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分值30分,得分30分。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效益指标主要包含: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分别对2项二级科目进行细化,效益指标完成良好。
(四)项目满意度情况
该项目分值10分,得分10分。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满意度指标主要为干警满意度,主要用于购置干警办公办案所需设备,提升干警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分项目单位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
个别项目的绩效管理重视程度不够,未形成系统,成熟的项目绩效管理理念。
(二)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
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绩效目标未全面覆盖主要项目任务,个别绩效指标未体现项目预期效益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明确、具体。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管理培训,树牢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及时把握政策要求,明确项目实施的绩效导向,从而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约束力,加快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二)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优化完善项目指标设置
项目立项时,应加强内容梳理,明确工作重点,提炼核心绩效指标,注意指标表述应明确、具体、清晰,真正实现绩效管理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监督、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效益,便于后期考核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郎秀颖 联系电话:0470-4621133-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