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下面由我汇报2023年1—10月份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一、 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基本情况
2023年,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旗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盯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点领域,能动履职、狠抓办案,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取得了积极成效。今年以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3件,其中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案件类型涵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历史文物保护和未成年人保护等公益诉讼领域。
二、 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最大限度凝聚公益保护工作合力
1.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始终坚持“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这一定位不偏移。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旗委、人大高度重视并予以全方位支持,我院领导坚持带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院党组及时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连续5年向旗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推进思路和工作成果,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始终在正确的方向和轨道上前行。
2.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牢固树立“党委领导、政府主责、社会参与、检察监督”的公益保护格局和“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与旗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等六家行政机关签订《关于建立生态检察保护协作的意见》,在线索移送、情况通报、证据收集、结果反馈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今年以来,共向行政机关发出51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到期回复采纳率100%,通过加强与被建议单位沟通,坚持把事讲清楚、把理讲明白、把法讲透彻,案件办理得到行政机关的理解、支持,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自我纠错。
3.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以磋商或者检察建议等非诉方式督促协同行政机关开展前端治理,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达到公益保护目的占比高达96%,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提醒、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履职、解决问题,推动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环节得以解决,实现公益保护“最大公约数”。加强与法院沟通协作,围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的诉讼请求、庭前会议的证据交换、证据采信等问题进行研究磋商,努力凝聚更多共识,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审判质效。
4.扩大公益诉讼检察影响力。依托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信息平台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载体,加强对公益诉讼制度、检察职能、典型案例的宣传宣讲。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公开听证工作,针对四起公益诉讼案件听取意见建议,以公开促公平公正。“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注册人数达15人,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的同时带动更多社会公众关注并参与公益保护。特邀12家单位20名业务骨干担任检察官助理,借助“外智”“外脑”提升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督促检察建议落实等专业化办案能力。在办理2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特邀检察官助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参与案件讨论,参加公开听证,研究制定最有利于修复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的修复方案,破解了专业领域检察监督办案人才及专业知识不足的困境,推动案件依法办理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动融入旗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助力保障自治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守护绿水青山。持续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助力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9件,针对林地、草地资源受损害现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7件,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草地、林地共460亩,清理各类固体废物、垃圾等约13.5吨,追偿环境资源修复费用7676.08元。针对2起非法捕捞东北林蛙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因地制宜采取增殖放流方式恢复生态环境。深入开展“河长+检察长”流域治理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联合旗河长制办公室进行了“河湖管理保护春季、秋季专项行动”检查,发出检察建议2件督促拆除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固定建筑物、固体废物,并对拆除情况进行跟踪回访。与旗公安局、旗自然资源局共同开展建筑用地施工黑土地表层土剥离与再利用监督专项行动,督促整改表土存储、利用不规范情形,挽回珍稀的黑土地资源损失,保障我旗粮食安全、维护生态平衡,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2.聚焦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做好食品安全这一“民心工程”。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莫旗巴彦乡村民出售感染炭疽病牛这一食品安全隐患,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刑事检察部门通过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将该案移送公益诉讼审查,及时向旗农科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促进加强对饲养、屠宰、经营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管,阻断炭疽病毒传播,防止未经检疫动物产品流入市场。 检察人员走访生活超市等经营场所,重点围绕疫情后库存过期食品和生肉类食品检疫进行监督,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针对监督中发现部分食品存在已过保质期,散装食品缺乏标签标识,未明码标价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同时在法治宣传中提醒食品经营者时刻绷紧食品安全弦,通过“检察建议+法治宣传”引导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
3.聚焦保护消费者权益。开展医疗美容行业专项监督活动检查,对于存在超出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商品、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医疗美容项目、过期商品未及时下架、夸大虚假宣传等侵犯消费者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进行立案审查,已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件,重点打击医疗美容服务市场领域各类违规行为,促进净化医疗美容服务市场。
4.聚焦服务乡村振兴,建设美丽莫旗。重点保障乡村振兴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工作,紧盯农产品安全、生活垃圾、固体废物等领域,抓好源头治理,办理相关案件3件。在春耕季节与旗农业和科技局联合对农资市场种子、农药、化肥营销点进行开展监督活动,确保全旗春耕农资安全。针对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屡禁不止造成土壤、河流污染现象,主动作为对全旗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进行调研,深入销售点监督设置回收处置台账,邀请多家行政机关座谈,探索建立完整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明确了法律监管职责,制定了整改措施,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合力。针对夏季江边烧烤垃圾成堆垃圾箱损坏、街道旁垃圾影响居住环境现象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清除固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维护优美宜居环境。
5.服务和保障自治旗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最高检、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召开诉前磋商会议与相关行政机关达成合议,聚焦六大环节排查,携手开展三项排查整治行动,针对2019年以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立台账,严把工程建设质量与资金利用关。同时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中心、“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等途径主动排查案件线索,对于2起盗窃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刑事案件中暴露出的对设施保护和再生资源回收备案工作监管缺失问题,拟进行公益诉讼诉前审查,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职整改。
6.聚焦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把社会反响强烈的、对众多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重大危害的问题作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的重点内容,办理了全市首例未检综合履职案。未成年人案件往往呈现出刑事犯罪和公益损害交叉的特征,检察人员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敏锐发现未成年人犯罪频繁发生、未成年受害人保护不力曝露出的社会治安、校园安全监管缺失问题,主动延伸办案触角堵塞漏洞,共向旗教育局、公安局发出未检综合履职检察建议10件,督促对校园安全进行整治。关注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健康,建议将心理疏导融入侦查工作中,有针对性的开展涉未成年人犯罪防范工作,进一步在辖区内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检察工作一体履职和综合履职的协同协调,更有利于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
7.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文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在春节前后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防患于未“燃”,对相关案件线索进行排查。联合莫旗博物馆开展旗辖区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金长城遗址保护工作,对七家子村至后乌尔科村19.4公里金长城遗址进行全线踏查,利用无人机对金长城保护状况进行拍照取证,协助行政机关制定文物保护措施,推动行政机关全面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延续自治旗文化脉络,保护历史遗迹瑰宝。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公益诉讼开展以来,我们通过积极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建议刚性不足,个别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不到位,履行职责流于形式,公益保护协作力度不强,未能达到完全保护公益的目的。对此,我们通过大量案件深刻分析,造成困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方面,检察机关对案发单位具体业务缺乏深入了解,导致个别建议在分析问题和提出对策的环节,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提出的改进措施难以贯彻、建议实效性低;另一方面,公益保护往往需要多个职能部门间互相协调配合以及制度、人员、资金保障,但部分行政机关反映受整改资金缺口大、人员不足等因素影响,整改进度缓慢,以上问题尚需多方协调解决。二是办理的公益诉讼精品案件较少,尚未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的认知度不高,人人参与公益保护的氛围还需进一步营造。三是队伍素能有待进一步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范围广、涉及法律多,同时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人员还承担着行政检察和民事检察职能,需要有很全面的行政执法领域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当前公益诉讼检察人才相对缺乏,把握法律政策、办理新型案件、释法说理、群众工作等能力不强,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凝聚合作共识。紧紧依靠旗委正确领导、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加强检法协作配合,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做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移送、衔接工作。
(二)加强能动履职。找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点,为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检察力量,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领域,办理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典型案件,推动解决相关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等突出问题,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提升办案质效。切实发挥20名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专业优势,研究解决办案技术难题,提高检察建议精准性,提升办案效果。通过教育培训和争取上级院业务指导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补齐业务短板,切实提升办案人员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庭审应对等综合能力。同时,我院将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公开听证工作,听取多方意见,凝聚智慧力量,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专业化水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旗“千百万”行动,坚持把为民办实事和公益保护宣传相结合,提高公益诉讼社会知晓度、认同感。同时,积极发挥12309检察服务热线、新媒体宣传优势,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联动,用鲜活案例讲好法治故事,做好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解读宣传,扩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影响力和公信力,切实让公益诉讼理念“飞入寻常百姓家”。